香港一向被称为“购物天堂”,但“天堂”的美誉和“水货”息息相关,却不是很多人了解的。
为了维持贸易自由化和照顾消费者利益,香港特区政府立法使水货合法化。说起水货,很多人将它与“走私货”混为一谈,以为水货是偷税漏税进来的。实际上这两者有本质区别,走私,是指逃避海关课税,通过非法途径将境外产品进入市场;水货,是指产品通过了海关正常课税,只是进入市场时没有经过代理商。
但最近水货在香港引起了一场争论,香港立法会的一些议员和部分商界的首脑提出,开放水货市场可以,但凡是水货必须贴上标签,注明进口商名称及地址,以确保消费者可以循民事责任法,向进口商追究责任。针对这些意见,香港特区政府于4月26日重申了反对水货加标签,以免增加水货成本的政策,得到了香港消费者委员会的支持。港府工商局长周德熙也明确表示,不能打击水货生意,要水货加标签,必然增加水货成本,削弱商品价格竞争。行货进口商如果想和水货区分开,可以自行在行货上加标签。
水货在香港何以有如此争论?何以受到如此重视呢?
不少到香港旅游的人,除了到各处观光外,就是到九龙的旺角、女人街等水货市场购物,一天下来,人人都是大包小包地满载而归,绝对不虚此行。同样的物品,在这里购买往往比在其他地方便宜1/2到1/3。水货市场的兴旺,也带旺了整个香港市场,不同层次的游客各得其所,香港遂成为各国旅游者心目中的购物天堂。尽管如此,有关水货的争论,多年来沉沉浮浮,时断时续。
世界游客蜂拥而至,使香港的水货、行货同时得利,但长期以来,代理商对水货的市场份额却耿耿于怀。在产品代理商的极力要求下,香港前立法局制定条例,将进口首次发行头18个月的影音水货产品列作刑事罪。条例实施后,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经营水货的商家也受到严重打击。在不得经营影音水货的同时,九龙一带的商店还被限期停止出售其他水货产品,很多专营水货的商店不得不“破产销售”存货。一时间,不少经营影视产品或摄影器材的店家倒闭了。最明显的例子是在香港拥有数十间分店的金狮影带租赁公司倒闭,成了1999年上半年香港商界的重大新闻。
压制水货,也压抑了自由竞争,不但使香港的某些货品价格上升,还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利益。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香港多方面人士对压制水货所带来的影响进行了重新评价。
香港工商局局长周德熙指出,代理商出于自身经济利益不进口某些非主流货品,其他进口商又因成本过高不敢引入,结果使消费者感到市场选择余地缩小,十分不便。金狮公司的前董事罗凯蒂也赞成周德熙的说法,她举例说,当年在电影业大力反对下通过的有关影音产品条例,使消费者的选择余地减少了50%以上。没有水货的竞争,代理商不积极入货,又十分挑剔,与1994、1995年相比,就连新上映的电影,映期都比其他国家晚;音乐光盘的价钱也比以前高。
压制水货,市场反而萎缩了,结果是没有“赢家”。更严重的是,减少竞争使香港物价逐渐失去优势,人们开始怀疑香港“购物天堂”是否名实相副。
从去年年底开始,水货市场似乎又活跃起来。与此同时,港府也提出了重新开放水货市场的建议,但很快水货市场又遇到挑战。比如,喜力啤酒在香港深受欢迎,该公司威胁说,如果港府一意孤行,开放水货市场,公司将考虑撤离在香港的投资及办事处。代表30多家酒类、食物及消费品进口商的香港“酒类及粮油业协会”,也促请港府采取更严格的措施防止水货流入香港。水货市场的前景似乎又黯淡了。
而以香港两大超级市场“百佳”及“惠康”为首的香港零售管理协会,则批评代理商任意控制商品市场,定价过高,进口商及分销商获利过高。一针见血地指出,代理商如果妨碍水货进口,有可能再次导致严重的货品提价。
在这个争论中处于举足轻重位置的是香港消费者委员会的立场。在关键时刻消委会明确表示,支持港府开放水货市场的建议。消委会总干事陈黄穗说,只有允许水货进口,才有助于香港市场货品售价的正常竞争。
水货有可能再度成为香港市场的一大景观。港府工商局表示,香港特区政府保护水货价格的政策,目的是促进商品价格竞争,如果水货和正货价格相当,就会影响自由竞争。周德熙还亲自出马游说各党派议员,让他们同意不必规定水货贴标签,以免提高水货成本,支持港府作出的认定水货只要符合香港法例要求的安全规格便允许其自由进口的政策。
经过几度沉浮之后,水货的争论终于出现了柳暗花明的局面。4月27日,香港消委会向立法会重申开放水货市场促进竞争的建议,明确支持开放水货市场反对在水货上加上标签。
消委会的态度是,在水货上加标签,会给大多数平行进口商设置不必要的限制,妨碍市场开放和竞争;在水货上注明进口商,也不能确保消费者追究法律责任。较好的做法是政府加速制定“不安全产品民事责任条例”,使消费者在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零售商、进口商甚至生产商追究民事责任。
既然水货与“购物天堂”密切相关,那么水货的前景如何,香港和世界各地的消费者自然十分关注。